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切花
>
切花
微信私聊诋毁同行业竞争者 佛山禅城法院这样判
实时讯息
2025-04-12 16:45:00
通过微信私聊方式,向特定客户“点对点”发布涉同业竞争者的不实否定性商业言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近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认定微信聊天传播竞争对手虚假信息构成商业诋毁,判决案涉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对方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8000元。甲公司与乙公司同为销售切花刀机的同业竞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