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刑法》共规定了 14个文物犯罪相关罪名,具体包括:
走私文物罪
故意损毁文物罪
过失损毁文物罪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倒卖文物罪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非法采集、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罪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
非法狩猎罪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建议:
文物犯罪涉及多种罪名,具体罪名及刑罚应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进行准确认定。
文物犯罪严重破坏文化遗产,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加强预防和打击力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罪名及刑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