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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进项不得退税

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一些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情形:

1.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2.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额或应税劳务。

4.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5.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6. 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直接出口的货物中,购买中国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自取得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未到税务机关认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8. 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9. 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额中予以冲减。

10.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税法的更新和变化而有所调整,具体情况应以最新的税法规定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税务信息,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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