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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盖哪些章

签订合同通常需要盖以下章:

合同专用章:

专用于公司签订合同时的盖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

单位公章:

这是最常见的盖章位置,通常位于合同文本的最后一页,紧接在合同双方或多方签字栏的下方或旁边,表示该单位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和同意。

法定代表人签名章:

如果合同中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栏,并且法定代表人选择使用签名章而非手写签名,那么签名章应盖在相应的签字位置,这同样表示法定代表人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和同意。

公章:

一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

财务专用章:

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账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行政章:

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和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

项目部章:

虽然不常被视为具有等同于公章的效力,但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其签订的合同也能被认定为有效。

分公司章:

分公司签合同盖总公司的章有效,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章。

总结:

企业法人签订合同一般需要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自然人签订合同需要加盖个人私章。

特殊情况下,如项目部章或分公司章,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也可能被接受。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和行业习惯选择合适的印章,并确保所有相关方的盖章和签字齐全,以保障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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