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款收据应当包含以下要素:
标题:
标题应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例如“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等。
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正文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收到的钱物数量:明确写明退款的金额。
物品的种类和规格(如适用):如果退款涉及物品,需要详细列出物品的种类和规格。
退款原因(可写可不写):退款原因可以简要说明,但并非必须。
落款:
落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收款人:写上收款人的名称或姓名。
收款日期:写明收到退款的具体日期。
公章(如适用):如果是单位收款,需要加盖公章以增加法律效力。
签名:
在正文下方空白处签名,并注明日期。如果收条掉了,可以写一份退款书,格式同上,然后给对方。
示例
```
今收到
某单位
因xx原因
退款人民币
xx元,大写:xx圆整。
收款人:
收款日期:
```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和第六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到期后应当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因此,退款收据作为书面证据,在债权债务纠纷中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
在写退款收据时,务必确保内容清晰、准确,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如果退款涉及较大金额或重要文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