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女职工的产假天数计算如下:
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情况:
如果生育过程中出现难产(如剖宫产或使用产钳、胎吸助产等),产假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
如果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生育延长假:
部分地区如广东省,除了基础产假外,还设有额外的奖励假,例如广东省的奖励假为80天。
流产情况: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晚婚晚育:
晚婚晚育的女职工,在基础产假上可能还会有额外的增加,例如晚育增加15天。
请注意,各地区可能会有细微差别,具体天数可能会根据当地政府政策和公司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人力资源部门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