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增加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和当年在本单位的剩余日历天数。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步骤和规则:
工作年限与年假天数对应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连续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假天数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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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天数 =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 365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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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的处理
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如果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则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如果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新入职员工和离职员工的年假计算
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 = (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 ÷ 365天) × 全年应享受天数;
离职员工:离职时年休假 = (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 × 全年应享受天数 - 当年度已休天数。
年假增加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