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后应获得的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不动产权证:
经验收合格后,建房户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依法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房屋所有权证:
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乡村规划许可证:
证明建房的宅基地是否处于当地实际的规划许可范围内。
宅基地使用权证:
证明宅基地的归属关系,确定建房人是否有权利使用此宅基地。
建设规划许可证:
证明建房项目符合当地的城乡规划要求。
建议建房户在施工前务必办理齐全上述证件,以确保建房的合法性和房屋产权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