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转移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转移申请表:
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原公积金账户信息、目标公积金账户信息等内容。
身份证明:
包括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
原公积金账户相关材料:
包括原公积金账户的开户证明、缴存记录等。
目标公积金账户相关材料:
包括目标公积金账户的开户证明、银行账户信息等。
其他材料:
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政策的具体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婚姻状况证明、户籍证明等。
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由转出单位出具,包含个人姓名、住房公积金账号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且需要加盖转出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委托他人代办,则代办人需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关系证明:
当委托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代办时,需要提供能证明双方关系的有效证件,如结婚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办理转移公证书:
当委托非直系亲属或单位代理人以外的其他人代办时,需要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原件:
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等信息。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申请表: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填写并提交。
婚姻状况证明:
如适用,可能需要提供结婚证等。
原所购住房买卖合同、房地产证:
如适用,可能需要提供。
原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如适用,可能需要提供。
原贷款支付证明、还款明细和还款计划:
如适用,可能需要提供。
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抵押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如适用,可能需要提供。
监护人公证书或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
如适用,可能需要提供。
还款账户:
即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或存折。
共同申请人的关系证明:
如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建议提前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以获取最准确和详细的资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