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以下制度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职代会)的审议和决定:
劳动报酬:
包括工资分配方案、奖金分配方案等。
工作时间:
涉及工作时间的安排和调整。
休息休假:
关于职工休息和休假的规定。
劳动安全卫生:
涉及劳动安全卫生的措施和规定。
保险福利:
职工应享有的保险和福利事项。
职工培训:
关于职工培训和发展的计划。
劳动纪律:
维护劳动秩序和规定的纪律要求。
劳动定额管理:
关于劳动定额的标准和分配。
职工奖惩条例:
对职工行为的奖励和惩罚规定。
企业重大事项:
如企业的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决策。
企业年度经营报告:
关于企业一年经营情况的总结和计划。
财务预决算:
涉及企业财务管理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
职工福利费使用情况:
关于职工福利费用的使用和分配。
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如企业重要文件的制定等。
这些制度的制定、修改或决定,应当通过召开职代会,让职工或职工代表参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平等协商确定。这样做旨在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审议权、共决权和决定权,确保职工在企业决策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