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证被停用后,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恢复:
咨询当地烟草管理部门:
首先,建议联系当地的烟草管理部门或烟草公司,了解具体的恢复营业流程和所需材料。
补办手续:
如果烟草证因某种原因被停用,可以向烟草公司提交补办申请。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之前的烟草证等相关材料。有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在第二年的审证时进行补办。
满足条件:
在补办或重新申请烟草证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具备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有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等。
提交申请:
持证人需要向发证机关,即烟草局,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申请方式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等待审批:
烟草专卖局在受理申请后,会在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如果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将会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
注意时限:
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时间,烟草局应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理由。一旦作出发放许可证的决定,应在1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许可证。
通过以上步骤,持证人可以顺利完成烟草证的恢复营业。建议在办理过程中保持与烟草管理部门的沟通,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