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的告知书
各位父老乡亲: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防范群体性食源性疾病发生,根据《河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规范》要求,现就集体聚餐备案流程告知如下:
一、需要备案的情形★ 自办宴席(红白喜事、节庆聚餐等)单餐次50人以上。★ 委托流动厨师团队承办的各类集体聚餐活动。
二、责任主体须知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
1. 举办者责任:
① 宴席举办前向所在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报备,或到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② 选择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流动厨师承办宴席。
③ 督促流动厨师团队落实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2. 承办厨师要求:
① 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② 按要求落实好购买食材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③ 熟知食品安全知识,能规范操作加工。
④ 每次承包聚餐活动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⑤ 协同举办者做好集体聚餐登记备案工作。
三、备案流程三步走
【第一步】提前申报举办者、承办者到村委会(社区)填写《邓州市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邓州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申报备案内容包括:聚餐事由、时间、地点、预计人数、主要菜单、厨师团队等信息。
【第二步】分类指导① 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下的聚餐活动,本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向村(社区)报告备案并进行现场指导。② 就餐人数101人至200人的,本村(社区)向所在乡镇(街区)政府报备,乡镇(街区)政府通知市场监管所派人进行现场指导。③就餐人数在201人以上的,本村(社区)向所在乡镇(街区)市场监管所报告,乡镇(街区)政府向市场监管局报告,由市场监管局备案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第三步】现场指导根据分类指导要求监管人员在聚餐开始前到场检查,围绕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加工场所卫生、设施设备情况、食材采购情况、餐具洗消情况和食品留样情况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四、重要提醒
1. 禁用食材:❌ 野生菌类、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材❌ 超过保质期食品❌ 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能使用的食材2. 食品安全要求:① 加工场所远离污染源25米以上② 加工食材实行生熟分开、荤素分案③ 各类食材原料按规范要求贮存④ 盛放熟食容器要离地存放,不可直接放置在地面守护舌尖上的安全,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请乡亲们自觉履行备案义务,积极配合现场指导,让传统宴席吃得更安心、更放心!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5日
源自:邓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