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假释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申请假释
罪犯本人或其合法代理人需向服刑的监狱提交假释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申请书、身份证明、服刑表现证明等。
监狱审核
监狱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罪犯的假释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考察罪犯的刑期、表现、奖励情况等因素。经过监区推荐、监狱审核等程序后,监狱会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
法院审查
如果监狱认为罪犯符合假释条件,会向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假释建议。法院在收到假释建议书后,会进行审查并裁定是否准予假释。
法院裁定
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假释建议书后,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重点审查罪犯是否符合假释条件,包括是否已执行原判刑期的一定比例、是否有悔改表现、是否不致再危害社会等。如果法院裁定假释,监狱会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
所需材料
《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
终审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服刑人员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需要书面写出具体事实。
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
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刑事罪犯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罪行犯罪事实、刑期及剩余刑期等信息。
家庭情况证明,包括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等证明材料。
健康状况证明,包括个人健康状况、疾病治疗和康复情况等证明材料。
服刑表现证明,包括服刑期间的表现、改造情况、学习和劳动表现等证明材料。
社会关系证明,包括社会关系、社会评价等证明材料。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如适用)。
程序
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