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材料通常需要加盖以下章:
单位公章:
由政审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以证明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上级党委公章:
单位公章下方,由上级党组织加盖,以进一步确认政审材料的真实性。
社区党总支或乡镇党委公章:
如果政审对象无单位或单位无党组织,则由父母户籍所在的社区或乡镇出具证明材料,并由主管的社区或乡镇党委签署“情况属实”意见并盖章。
党章:
作为政审证明的一部分,体现政审的正式性和权威性。
人事章:
在某些情况下,政审表可能还需要加盖单位的人事章,以体现审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请确保所有章都清晰可辨,且盖章位置正确,不遮挡关键信息。政审材料的有效性取决于上述印章的完整性和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