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应该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1. 双方当事人需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 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3.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双方离婚意愿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 如果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婚姻登记机关将当场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同时注销结婚证。
请注意,离婚登记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