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从起诉到开庭的时间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因此,行政起诉后开庭的时间一般在一至两个月之间,但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合理确定,并及时通知各诉讼参与人。如果法院不是特别忙,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都会在六个月内审结。
建议:
提起诉讼后,当事人应耐心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同时保持与法院的沟通,以便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
如果案件较为复杂或有特殊情况,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延长审理期限,但需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请,并获得相应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