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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互易买卖

互易买卖,也称为易货交易,是指 双方当事人约定以货币以外的财物进行交换的合同。这种交易方式中,双方都以取得对方让与的财产为目的,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愿意履行合同。

互易买卖的主要特点包括:

以物换物:

双方当事人以各自的财产进行交换,而不是以金钱为媒介。

转移所有权:

在互易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都要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这与一般的买卖合同中仅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有所不同。

等价有偿:

虽然互易的标的物不一定完全等价,但双方通常会根据各自财产的价值进行交换,以实现公平交易。

双务合同:

互易合同是双务合同,即双方当事人都有义务履行合同,包括交付标的物和接受标的物。

诺成性:

互易合同一旦成立,双方即产生履行合同的义务,不需要实际交付标的物即可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这意味着在互易合同中,如果双方未对某些细节作出特别约定,那么可以参照买卖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互易买卖在经济活动中非常常见,尤其适用于无法直接使用货币进行交易的情况。例如,企业之间可能会通过互易来处理积压的库存或设备,或者个人之间可能会通过互易来交换不常用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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