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骗行为涉及的法律主要有 《刑法》和《民法典》,具体法条如下: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情形包括: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一百四十九条:
规定了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的撤销权。具体包括: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3款: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合同欺骗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数额较小或其他情节较轻,则可能只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应诚信守法,避免采取欺诈手段。一旦发现可能涉及合同欺诈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或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