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
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此外,中小企业不得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也不得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这些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报国务院批准。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照上述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