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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向哪里登记

对外担保应当向 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非金融企业法人

担保人自担保合同订立之日起15天内,到所在地的外汇局填写《对外担保登记表》并领取《对外担保登记证》。

担保合同执行完毕后,担保文件自动失效,担保人应向原发证机关缴销《对外担保登记证》。

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实行按月定期登记制,在每月后的15天内填写《对外担保登记表》和《对外担保反馈表》,向所在地外汇局上报上月担保情况。

担保人履行对外担保义务,应当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凭外汇局核准件办理对外担保履约项下的售汇及付汇手续。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为对外担保的管理机关,负责对外担保的审批、管理和登记。

建议:

担保人在办理对外担保登记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到所在地外汇局进行登记,并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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