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是负责 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和执行森林保护和利用政策:
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管理和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
防止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行为。
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和监测:
掌握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
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效率。
生态保护修复:
负责县绿化办的工作,保护森林资源,预测预报、防控、检疫林木病虫害,保护野生动物,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
资源管理:
管理全县林草资源和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征、占用林地、草原,管理全县木材市场,做好卫片执法疑似图斑的调查,承担县林长制办的日常工作,对护林员考核。
防火管理:
负责林草防火的宣传教育、预警监测、火灾预防及早期扑救、林草火灾案的调查及文书处理等。
林业技术发展事务中心:
组织推进造林工程、退耕还林、林下经济、林业科普宣传、技术推广等,做好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成林业生产目标。
林权服务中心:
负责全县林权改革,调处全县的林地流转和林权纠纷,承担规划编制林地的保护。
此外,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林业局的职责有所调整,部分职责划归其他部门,如森林防火工作划归应急管理局,森林警察归入公安局,野生动物管理等职能划给生态环境局。
综上所述,林业局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推动森林经济的发展,防范森林火灾,促进森林科研和造林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