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探亲假的时间主要根据军人的军衔、婚姻状况以及与父母或配偶居住地的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的探亲假时间安排:
常规探亲假
常规探亲假每年最多可休假30天,可以分多次使用,每次不少于3天。
特殊探亲假
特殊探亲假如隆重婚礼、重病探视、亲人身故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一般不超过15天。
军官探亲假
一级任期内享受两次探亲假,每次假期二十天。
二级以上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三十天。
五级士官每年休假二十天;六级士官每年休假三十天。
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四十天。
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二十天。
士官探亲假
未婚士官(离异、丧偶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
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
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
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在一年内同是符合探望父母及配偶条件的,假期45天。
家属探亲假
夫妇都是军队人员,双方每年享受探亲待遇一次,车船费分别由所在单位报销。干部探亲假期为30天,其中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40天。
综合以上信息,部队探亲假的时间范围在 20至45天之间,具体天数取决于个人的军衔、婚姻状况及与家人的居住情况。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探亲假政策,以便合理安排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