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的缴纳时间主要规定如下:
房屋交房前: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维修基金。这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时间,业主可以选择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
房产证前一个月:
如果业主选择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维修基金,那么需要在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将维修基金交给开发商,再由开发商转交给房产管理中心。
一次性缴纳:
维修基金是一次性缴纳的,不需要每年都交。这笔资金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和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改造的储备资金。
综上所述,维修基金应在房屋交房前交纳,具体操作上可以选择直接存入专户或委托开发商代交,并且是一次性缴纳的费用。建议业主在房屋交付前完成维修基金的缴纳,以确保后续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