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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需什么手续

建筑项目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向工商局提交《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公司章程

提供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性质、组织机构、经营范围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身份证明

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册资本证明

提供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证明,建筑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

经营范围证明

取得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

办公场所证明

提供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等证明。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包括董事会决议、任职文件等。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指定代理人。

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包括附件,由规划部门签发。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由规划部门签发。

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

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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