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国家重点项目和地方重点项目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如果不适宜公开招标,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技术复杂或特殊要求的项目
当项目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时,可以邀请招标。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的项目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的项目,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费用过大的项目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时,可以邀请招标。
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邀请
招标人可以向预先选择的若干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政府采购中的邀请招标
在政府采购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并从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总结:
邀请招标是一种选择性的招标方式,通常用于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受自然环境限制或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邀请招标的程序包括发布投标邀请、发放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投标预备会、开标、评标、中标和合同谈判与签订等环节。邀请招标一般要求至少向3个以上具备资格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邀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