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时,财产保全的开始时间主要取决于申请的时间点和法院的裁定时间。以下是具体的开始时间规定:
诉前财产保全
情况紧急:法院必须在接到申请后的 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保全措施。
非紧急情况:如果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五日内未作出裁定,则应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并在裁定作出后五日内开始执行保全措施。
诉讼财产保全
情况紧急:法院必须在接到申请后的 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保全措施。
非紧急情况:如果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五日内未作出裁定,则应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并在裁定作出后五日内开始执行保全措施。
总结:
诉前财产保全:在紧急情况下,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在非紧急情况下,法院在5日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诉讼财产保全:与诉前财产保全相同,紧急情况下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非紧急情况下5日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财产保全措施能够及时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财产在诉讼过程中被转移或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