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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投标哪里管

非法投标的监管责任主要落在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身上。具体到不同行业的招投标活动,监督执法工作分别由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的招投标活动 ,由经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法。

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法。

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法。

此外,对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也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如果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以向以下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如果认为招标人存在违规行为,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要求其进行纠正。

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如果异议事项是由于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不公正招评标造成的,或者招标人基于自身限制而无法查证的,应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铁道、商务、民航等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会受理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果发现投标过程中存在欺诈、贿赂等犯罪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处理。

综上所述,非法投标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和多种方式,具体投诉或举报途径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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