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报保险的流程如下:
办理部门
税务部门负责受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工资申报(含调整)、费款申报缴纳业务。参保登记、增减员、权益记录、待遇发放业务仍在各经办机构网厅或窗口办理。
办理渠道
用人单位可以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线上办理,也可以前往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线下办理。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下载路径为:登陆陕西省税务局官网-下载中心-软件下载栏目,下载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关联登记
用人单位依法在人社、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人社、医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信息、险种信息通过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传递到税务部门,缴费人首次缴费前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关联登记业务,税务部门根据税务登记信息进行参保缴费关联登记。用人单位可通过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确认参保情况。
申报缴费
用人单位一般应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当月各项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全月可申报缴费)。部分险种过了25日不能申报,跨月需要经办机构核定并加收利息。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职工申报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邮寄申报或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有条件的地区,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进行网上申报。
社保局开户与缴费
公司申报社保操作流程如下: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
社保登记证年检
单位登录后,进入“单位办事区”—“社会保险征缴”—“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登记证年检”,对《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项目逐一进行核对,如有变更应及时修改。无论有 市改,均需点击“确定年检”,完成《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缴费基数申报
单位登录后,进入“单位办事区”—“社会保险征缴”—“缴费基数申报”进行如下操作:花名册下载、基数录入、花名册装载。确保录入的数据无误,并在系统反馈的信息认真核对。
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
缴费单位签订银行代扣权代缴协议后,向地税机关申请网络申报业务,经核准后接受培训。
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税
登录所在省的电子税务局,点击企业进入,然后点击申报缴税,在点击社保费管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申报缴费。
建议:
用人单位应确保按时申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避免因延迟申报而产生不必要的利息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