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的撤销通常由检察院负责,具体流程如下:
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自首的材料后,会迅速进行审查。立案条件:
如果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会立案。
撤销程序
撤回起诉:
虚假诉讼的撤回起诉必须经由法院审查,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准许撤诉、推定为撤诉或不准撤诉的裁决。撤回起诉和提起诉讼的主体需为同一诉讼主体。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如果案件符合特定情形(如情节轻微、已过追诉时效、特赦免除刑罚等),可以撤销案件。
刑事责任:
如果虚假诉讼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则不可以撤销,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人撤销:
对于第三人而言,撤销虚假诉讼通常很难实现,因为必须由当事人来对案件进行撤销或提起异议。
再审途径: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在线服务:
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提交撤诉申请。
民事撤诉:
如果是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书,由法院审查后下达民事裁定书,允许撤诉。
请注意,撤销虚假诉讼的具体程序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