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法学的研究对象是 法律现实,这是客观现实的一部分,包括法律意识、法律行为、法律规范、法律关系以及通过它们所体现的法律文化、法律技术等各种法律现象的总称。法学的研究不仅关注法律现象的静态存在,还关注它们的动态运动,即法律现象是如何从社会生活中产生、在社会中运动,以及如何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具体来说,法学
调查时间是什么
调查时间是指调查资料所属的时间,它可以是调查对象发生的时间(时期现象),也可以是调查资料被记录下来的时间(时点现象)。对于时期现象,调查时间需要明确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对于时点现象,则需要规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调查时点。调查期限则是指进行调查工作的整个时间范围,包括搜集资料、处理数据以及提交调查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