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人民政府
>
人民政府
在哪个部门承包土地
常识
2025-01-16 08:35:37
如果您想承包土地,通常应该联系以下部门: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合同管理。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工作。3. 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委会:在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时,需要
归侨证怎么补办
常识
2025-01-06 19:25:11
归侨证在有效期内如果损毁或者遗失,可以向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提出换发或补发申请。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会签发新的《华侨回国定居证》。
«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