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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遵守什么规定

竣工结算应遵守以下规定:

工程必须完工并验收合格

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全部完工、经提交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以后方能进行。

遵守国家法律规定

工程竣工结算的各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禁套用国家和集体资金,严禁在结算时挪用资金和谋取私利。

依据合同进行结算

强调合同的严肃性,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基础资料齐全

办理竣工结算时,必须依据充分,基础资料齐全。

时间限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以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处理

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竣工结算资料的编制和核对

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

其他规定

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相关规定,例如预付款比例、预付时间、抵扣方式等。

这些规定确保了竣工结算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有助于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并在遇到问题时及时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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