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其他相关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有上述行为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要求报送工程设计资质动态核查材料:
如天津易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报送相关资质动态核查材料,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资质机关可以撤回其资质。
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
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四条,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价格行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并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综上所述,责令限期改正的实施主体可能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上级行政机关、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相关行政机关,具体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涉及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