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以下是一些关键证据:
经济能力证明
工资条、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以证明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居住环境证明
房屋产权证、小区治安证明、小区环境安静等,以证明能提供稳定且安全的生活环境。
陪伴和照顾的证据
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以证明比对方更适合照顾孩子。
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孩子教育和医疗的票据等,证明孩子平时由己方抚养较多。
孩子生活习惯的证据
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如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等。
对方不利的证据
对方是否有其他子女、其他健康问题、不良嗜好或犯罪记录等。
对方的经济状况不稳定、居住环境不佳、有不良生活习惯等证据。
孩子的实际花销
医疗费、教育费、生活费等凭证,证明己方能够承担并提供这些费用。
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据
若己方已丧失生育能力,可以提供医院的诊断书或绝育证明。
其他适合抚养的证据
其他亲戚、朋友、居委会等提供的证人证词,证明己方有能力更好地抚养孩子。
特定优先抚养情形
若孩子已满8周岁,提供其愿意跟随己方生活的声明书、录音、视频等。
作为女方,提供孩子未满2周岁的出生证明,以证明在成长初期的不可或缺性。
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子女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
子女感情深厚的取证
强调子女之间感情深厚,从小相互相依,分开不利于孩子感情的培养及健康成长。
对方存在过错的取证
对方有家暴、吸毒、出轨、赌博等情节或患有严重疾病,应搜集相关证据。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在抚养权纠纷中支持己方的立场,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建议在准备这些证据时,尽量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在法庭上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