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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建房去哪里申请

申请建房的流程和地点如下:

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村民小组讨论和公示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和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审查。

村级组织审查

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相关窗口、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联合负责审查。需要审核的材料包括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特别注意的是,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涉及林业、水利、电力等用地的申请,由乡镇部门及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县级政府备案

乡镇政府审批后,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备案。

实地审查与开工查验

乡镇政府会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申请划定的宅基地用地范围,并由乡镇政府与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

住房完工后的验收与不动产证的申请

住房完工后,由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查验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申请要求使用宅基地,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通过验收后,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建议:

申请建房时,建议先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公示、审查和审批,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或其他特殊用地,需要提前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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