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在高速公路上的收费情况如下:
正常装载且不超限的车辆
按照车货总重和行驶道路的基本费率计算通行费。
基础费率为0.08元/吨·公里。
超限车辆
超限部分将额外计费。
超限30%以内(含30%)的部分,超限10%以上部分按0.09元/吨·公里×2计,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
超限30%以上至50%(含50%)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4倍计收。
超限50%以上至80%(含80%)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5倍计收。
超限80%以上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
建议
货车司机在装载货物时应严格遵守高速公路的载重限制,避免因超载而产生高额的通行费用和潜在的安全风险。
运输企业应加强对车辆装载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合规运输,降低运营成本。
这些收费标准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高速公路收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