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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时间怎么填

填写分居时间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确定分居的起始时间:

分居时间应从夫妻双方实际分居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可以详细记录分居开始的具体日期,例如“自[具体年/月/日]起,夫妻双方开始分居”。

清晰准确记录:

在描述分居时间时,要尽量清晰准确,避免模糊或歧义。如果分居期间有间断,也需要分别注明每次分居的开始和结束时间,比如“第一次分居从[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第二次分居从[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等。

连续计算分居时间:

分居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如果夫妻分居后又重新同居的,应当从夫妻最后一次同居结束后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分居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因此,在填写分居时间时,应确保时间长度符合法律规定的“满两年”的要求。

书面分居文书:

如果双方有书面分居文书,如分居协议,最好是用邮寄方式,并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同时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综上所述,填写分居时间时,应具体、清晰地记录分居的起始和结束时间,并确保时间连续计算,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有书面分居文书,也应一并保留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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