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承包是指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具备承包资格的单位共同组成非法人的联合体,以共同的名义对工程进行承包的行为。这种合作形式可以有效地规避工程承包风险,发挥各承包单位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增强抗风险能力,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提高投资效益。
在共同承包中,共同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并将工作结果交付给定作人。每个共同承包商应对所有工作承包商负责。如果交付的工作结果不符合约定,定作人可以要求共同承包人中的任何人承担违约责任,应无条件承担。承担责任的共同承包人可以向其他共同承包人追偿超出其实际应承担部分的责任份额。
此外,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并且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综上所述,共同承包是一种有效的工程承包方式,能够集合多个承包单位的优势资源,共同承担工程风险和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