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工龄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身份证明
户口本复印件2张(含本人页和首页)
身份证复印件2张
照片
1寸蓝底彩照3张
档案和存档证明
存档证明复印件2张
个人档案记录(如招工手续等)
工作证明
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
工资花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提供每年第一、六、十二月份的工资表)
其他相关材料
学历简历及工作简历一份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龄申报表》
人事代理合同(如适用)
单位集体研究审核意见及同意申报计算连续工龄的书面函件
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凭证
个人情况调查表一份
个人信息登记表一份
特殊情况
若档案中有中断记录(如劳教、入狱服刑等),这些情况通常不计算在工龄内。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单位及个人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