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办理暂住证,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
前往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暂住登记,满6个月后申请办理居住证。
如果暂住在居民家中,可以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如果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如果暂住在出租房屋,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租住人一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也可以选择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和公安派出所办理,或者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建议选择离自己居住地最近的派出所或相关服务机构进行办理,以便更便捷地完成暂住证的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