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贷款做生意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身份证明:
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居留证件。
营业执照:
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如果是合伙企业或公司,则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
财务证明:
包括近6个月的对公和对私银行流水、财务报表、税单等,以证明还款能力。
经营状况证明:
如租赁合同、租金单或水电费发票,以及近两个月的相关合同或收据。
抵押或担保文件:
提供合法、足值的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价值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如果是信用担保,则需要保证人同意履行连带责任保证的文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
贷款用途证明:
如购销合同等,说明贷款的具体用途。
自有资金证明:
证明投资项目资金总额30%以上的自有资金。
其他银行要求的文件:
可能包括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等。
信用报告:
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
抵押或质押物:
如房产、车辆等,需提供相应的权属证明和评估报告。
借款申请书:
包含借款人简历、工作业绩、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还款来源、担保情况、申请借款的金额和期限等信息。
开立结算账户:
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账户,营业收入需经过银行结算。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可以向银行提交经营贷款申请,经过银行审核通过,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后,银行将发放贷款。
请注意,不同银行和金融机构可能对贷款手续有细微差别,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详细咨询意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