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作坊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设立条件
具有与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品种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具有与生产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和卫生防护措施;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存放等区域分开设置;
试制的食品检验合格;
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人员和管理制度。
申请资料
申请书;
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网上申报与现场受理
登录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网上申请提交后,携带纸质资料前往受理机关现场受理。
提交材料
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表一份;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开办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小作坊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审核与发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领取证件
一旦申请被批准,申请人可以前往当地政府部门领取小作坊营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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