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保险的缴纳期限要求如下:
一般要求:
用人单位需要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0个月,且生育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和苏州市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特殊情况:
如果在生育时累计缴费未满10个月,但在生育后继续缴费满12个月,也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
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需要在赴医院分娩前缴纳6个月的生育保险,缴纳金额为月平均工资的1%。
综上所述,苏州生育保险的缴纳期限至少为10个月,具体条件可能因个人情况和政策的更新而有所不同。建议及时关注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