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生二胎的奖励和补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产假奖励
家庭生育二孩子女的,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30天产假奖励。这意味着,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女性将享有总共128天的产假。
护理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满之后,本人申请经过单位批准,可以连续休假到子女一周岁,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生育津贴和医疗费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一次性补贴。具体金额根据当地情况而定,一般在几千块钱不等。从2024年开始,重庆市对生育津贴的标准做出了调整:一胎生育津贴为2000元;二胎生育津贴为4000元;第二胎为双胞胎或以上的,每个孩子增发2000元。生育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全额报销。
晚婚晚育假
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
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此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
这些奖励和补助政策旨在鼓励家庭生育二胎,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并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建议准备生育二胎的家庭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