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应该由 原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开具。具体流程如下:
联系原公司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时,可以向原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开具离职证明的申请。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离职手续办理,并会按照公司规定和流程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准备必要材料:
在申请离职证明时,员工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司倒闭时的相关通告、官方通知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注销文件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依据。
注意离职证明的内容:
离职证明应包含员工的姓名、工作岗位、离职原因、离职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单位的盖章及出具证明的日期等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员工未来的就业和社保、公积金等事务至关重要。
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离职证明需要加盖公司公章,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某些情况下,员工还可以要求在原公司所在地工商局企业管理科加盖公章,以进一步增强离职证明的法律效力。
妥善保管:
员工在获得离职证明后,应妥善保管好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后续使用,如申请失业金、应聘新职位或转人事关系等。
如果原公司拒绝开具离职证明,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其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