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一般由 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管理部门是依法主管土地保护、开发、利用统一管理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具体来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而土地管理部门则具体承办这项工作。在土地权属争议的情况下,土地管理部门会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者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此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也在土地确权中扮演重要角色。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而农业部门则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包括承包地块的划分、面积的测量和登记等。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明确土地确权工作主要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同时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也参与相关工作。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并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