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直接侵权人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间接侵权人
利用他人认识有限、能力有限,控制行为人实施销售侵犯商标权商品、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行为,即行为人与侵权人不为同一人。
共同侵权人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多个侵权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如销售者、生产者和侵权标识的授权者等。
恶意抢注者
专门盯着那些已经有一定名气但还没注册的商标,抢先注册,然后反过来要挟原商标使用人,或者高价转让。
仿冒者
直接照搬或高度模仿知名商标,例如“康帅傅”方便面模仿“康师傅”,这种“山寨货”靠着模仿知名品牌,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了正规品牌的市场份额和声誉。
中间商
明知道卖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还在那“昧着良心”卖,例如在旅游景点周边卖假名牌包包、手表的小摊。
这些侵权人通过不同的手段侵犯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建议商标权利人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