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诉的时效期限一般为 60天,具体规定如下:
旅游投诉时效有效期:
根据《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向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请求保障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有效期为60天,投诉时效从投诉者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
特殊情况下的延长:
在特殊情况下,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可以延长投诉有效期。
法律依据:
这一规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该法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但旅游投诉的时效为60天,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
综上所述,旅游投诉的时效期限是60天,投诉者需要在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天内提起投诉。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投诉管理机关可以适当延长投诉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