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回执包括以下内容:
被送达单位或个人:
明确送达对象的身份信息。
送达地点:
记录送达的具体位置。
送达文件名称:
列明送达的法律文书名称。
签发人:
记录制作送达回执的人的姓名或职务。
送达方式:
记录送达的方式(如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
送达人和收件人的签名以及落款日期:
确认送达人和收件人已经收到并签收文书,并记录日期。
案由以及案号:
记录相关案件的信息,以便于后续查询和管理。
送达回执是人民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凭证,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完成。它不仅是送达行为的证明,也是受送达人接受送达的证明,是人民法院与受送达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