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用语在广告宣传中通常是不被允许使用的,原因如下:
误导消费者:
极限用语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等,往往用于夸大其词,无法提供确切的证据支持其真实性,容易误导消费者。
违反广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因为这些词汇被认为是绝对化用语,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损害社会风气:
使用极限用语可能侵犯他人权益,损害社会风气,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遭受封禁和惩罚:
在传统电商平台和短视频新媒体平台,如抖音和快手,使用极限用语可能会导致账号被封禁和受到相应的惩罚。
无法考证的词语:
有些极限用语如“绝对值”、“绝对”、“大牌”等,无法提供具体的证据支持,属于无法考证的词语,因此也不被允许使用。
综上所述,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和误导消费者,建议广告宣传中避免使用极限用语,或者选择更为准确和可靠的词汇来描述产品或服务。